时间:2022-12-13 浏览量:
全体教师:
2021/2022学年专任教师超工作量已按照2014年25号文件“关于印发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和酬金管理办法的通知”中的相关办法予以核算,现进行公示,公示期为2022年12月13日-12月15日,如有异议请务必于公示期结束前及时反馈(0571-88297093)。
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
上一条:关于2023届毕业生(考研及二辩等员工)毕业设计(论文)开题答辩的通知
下一条:关于调整期末阶段教学安排的通知
联系方式:0571-88296987
邮政编码:310015
联系方式: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树人街8号
IT先锋
招生咨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