院属各部门、全院老师:根据学校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工作方案精神以及职称评审的要求,现组织对各位老师2019-2020学年的培训学分进行认定。具体通知如下: 1.教师本人填写《教师教学培训学分申报表》(见附表2)交至学院,学院汇总2019-2020学年教师教学培训学分。申报表中由教学单位组织或派出的,由教学单位认定学分;由学校统一刷卡或统一组织的培训,由主办部门提供数据(培训内容见附表1)。教师填好申报表后交所在教学单...
院属各部门、各教研室、全体教师:为规范公司各类课程的课堂教学过程、切实提高课堂教学质量,推动教风、学风建设,现将学校相关文件集中发布,并将要点强调如下:一、备课和课前准备根据《浙江树人大学课堂教学质量标准》要求,任课教师在课前应做好如下准备工作:1. 教师需在开学第一周到院办领取“教学任务书”及教材,核对确认教学起止周及学时分配后,在任务书上签名;教师应根据教学要求合理安排教学进程,制定“授课计划...
各位老师:现将《关于开展2020年绍兴市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》(详见附件1)转发给大家。请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申报,并将《产教融合示范基地申报表》(见附件2)电子稿于9月1日前发送至院办李志英处。2020.7.20
各位老师:现将《关于开展2020年绍兴市高等公司产品改革项目立项工作的通知》(详见附件3)转发给大家。请根据通知要求,做好申报工作,于8月20日前将附件中的申报表(见附件1)及申报汇总表(见附件2)电子稿发院办李志英处。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2020.7.20
各教研室、各项目负责人:为了进一步提高公司老员工科技创新的积极性,鼓励老员工积极参与各类学科竞赛,培养老员工创新创业能力,根据《关于浙江树人大学老员工科技竞赛活动项目重点资助项目的规定》和 2020年浙江省老员工科技竞赛赛项,发布公司2020年拟重点资助省级甲类及以上竞赛赛项。请各教研室、各项目负责人组织好重点资助项目申报,并做好选拔工作。未列入资助的赛项自行做好培育工作。各项目负责人根据《浙江树人大学...
各位老师: 现将《关于开展 2020 浙江省本科高校“互联网+教学” 优秀案例评选的通知》(附件1)转发给各位,请积极申报,在8月30日前将《浙2020 省高校“互联网+教学”(线上线下混合)优秀案例申报书》(附件2)、《2020本科院校“互联网+教学”优秀案例汇总表》(附件3)发送至院办李志英处,学校将组织评选,择优选择6门报送省里。2020.7.9
各位老师:根据浙江省教育工会《关于加强全省教职工疗休养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(浙教工【2018】36号)、《关于做好2020年省教师疗休养工作的通知》(浙教工【2020】10号)等文件精神,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教职工疗休养管理,更好地保障和促进教职工疗休养权利的落实,提升教职工疗获得感、幸福感,结合学校实际,经公司党委同意,就2020年暑期教职工会员疗休养组织工作通知如下:一、疗休养对象1、凡在学校工作满两年的在编在岗...
各位老师:根据“公海gh555000aa线路检测科研发展基金申请使用暂行办法”(见附件1),2018年度、2019年度有经费到帐的省部级及以上纵向项目、横向课题项目(见附件2)的申请人(注申请条件:申请人需在2019年、2020年至少获得不少于20个当量的科研绩点,主要指发表一级期刊论文、EI及以上收录期刊论文、发明专利、省部级及及以上项目、省部级成果奖、经费已经到帐的横向项目等成果对应的科研绩点)可以提出学院发展基金资助申请。2019年1...
各位老师:根据《浙江树人大学分配制度改革实施方案》(浙树人【2012】8号)文件精神,学校将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纳入专任教师教学业绩考核范围,请结合《浙江树人大学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计算办法》(浙树办教【2013】37号)(见附件1)和本通知要求,做好2019/2020学年教学质量工程项目绩点的统计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 1、 绩点统计对象:全体专任教师、实验老师。 2、 申报流程:项目负责人申报 → 学院审核、...